招采办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,统一负责学校招标采购项目的各项具体工作,主要履行以下职能:
1、搜集投标单位信息资料并建立信息库。
2、 根据学校建设发展需要、工程进度安排编制招标计划。
3、 编制招标文件,其中:技术标(指施工组织设计、方案、技术指标、质量和工期等)由工程管理部编制,资质审核(指企业资质、信誉、业绩、组织机构、管理体系等)由招标办编制。
4、 发布招标文件,收取资料费及投标保证金。
5、 组织开标、评标。
6、 负责将评标情况上报上级领导。
7、 负责组织合同的谈判。
8、 负责发放中标通知书,负责催缴履约保证金。
9、 负责合同的签订。
10、 负责将签订好的合同归档、递送给工程部等相关部门。
联系电话:029-63609575